古仁堂中医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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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间盘突出手术需谨慎

文章来源:古仁堂
编辑:突出中医
发布时间:2012/11/19

腰椎间盘突出手术需谨慎 自1934年Mixter和Barr发现确定腰椎间盘突出症以来,无数的学者和医生对此病的发病机制和诊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治疗方法上,从一开始便盛行手术治疗。特别是现代医学的迅猛发展,其他科学领域的成就在医学领域的渗透和应用,为采用各种手术方法治疗本病提供了可能,并在临床实践中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疗效,以致于不少医生迷恋手术治疗。但手术治疗常常受术者的经验和技巧的影响,承担风险。有时不可避免地留下这样或那样的后遗症、并发症,给患者身心带来巨大的痛苦,甚至由于手术的失败而造成患者终生丧失工作能力或瘫痪,后患无穷。

 人体生理结构的造物完美正是由于功能的要求而产生。人体结构的任何一个部件的存在都具有天然的合理性。

 椎间盘在人体脊柱中共有23个,它不仅是坚韧的连接和支持椎体的主要结构,而且也是脊椎能够运动和负重的关键结构。它的存在和功能在人体的运动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椎间盘在受到压缩和牵引后,能很快恢复原来的形状。它的可塑性使人体在各种活动中得以保护和控制运动的平衡。椎间盘如同弹性垫一样,它能承受身体的重力和外力给予脊柱的负荷,并将这种压力吸收和重新分布,起着消震的作用。

 椎间盘在人体中具有的重要功能是不可替代的,如果我们毫不吝惜地将它切除,必将产生连锁反应,破坏人体生理生态环境的天然平衡,手术摘除腰椎间盘势必会改变脊柱的正常生态和曲线,引起重心上移,造成力的平衡失调,致使多水平面腰椎间盘失稳。因为在生理结构上本来就不具备L4—L5腰椎间盘能力的L1—L2—L3椎间盘将会发生连锁改变。而腰曲的加深会影响腰椎后关节的持重或发生小关节紊乱。椎体棘突的切除使腰椎的力量支持能力和稳定度减弱。这些结构的改变和破坏都是根本性的、不可逆转的、难以弥补的。因此,椎间盘与脊柱的功能的人为破坏,反过来又导致脊柱结构与生物力学环境的破坏。随着对脊柱结构与生物力学的研究深入,这种观点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共识。

 手术摘除腰椎间盘实际上是对人体自身的合理结构的一种人为的破坏。它使人体丧失了本不该丧失而且可以不丧失的功能。

 椎间盘突出症的手术治疗目前已广泛开展,方法很多,包括标准髓核摘除术、髓核显外摘除术、髓核切除术同时施行脊柱融合术,化学髓核溶解术(胶原酶溶解术),经皮穿刺腰椎间盘摘除术(APLD),激光椎间盘切除术。人造椎间盘植入术等。所有这些术式都有严格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以上这些手术方式,尽管手术方法不断改变和演变,手术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它们的采用,也只是尽可能地减轻了手术的创伤,减少了手术并发症的发生,而其摘除椎间盘(髓核)的结果是一致的。因此术后可能存在坐骨神经痛,残留下腰痛,椎间盘突出复发或瘫痪等多种后遗症状。

 研究表明,只有55%腰椎间盘突出病例出现临床症状。75%以上的腰椎间盘突出症,只出现单侧坐骨神经痛的症状时,均可保守治疗而愈。其中仅只有5%-10%需手术治疗。一般认为,腰椎间盘突出症伴有顽固性腰痛,下肢牵涉痛和根性痛时,经保守治疗确实无效者才需手术治疗。在腰椎间盘突出症的病理基础尚未十分清楚之前,对其一概采用手术治疗是绝对不可取的,甚至是后患无穷的。因为它与治疗的最终目的——最大限度地获得和恢复脊柱的功能是相违背的。

 大量病例已经证明,腰椎间盘突出症以手术治疗不可能比非手术治疗达到功能恢复程度更高。因此.临床应用手术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时,必须严格掌握其适应症。却不可滥施手术,更不可迷恋手术治疗,只要有一线希望,也不可轻易将腰椎间盘摘除掉,而应该尽最大的努力珍惜它、保护它的存在。